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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ert team
达沃斯商桥
Davos Bridge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是为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各相关单位的职责,确定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费用归集标准,明晰各指标内涵及其测度方法,确保认定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使各相关单位依据《认定办法》、《重点领域》,结合本《工作指引》,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一、 电子信息技术
二、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三、 航空航天技术
四、新材料技术
五、 高技术服务业
六、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七、 资源与环境技术
八、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1、企业所得税优惠10%: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0%,按照15%征收(非高新技术企业为25%);
2、研发费用可用来抵税,而且抵税比例比普通企业高75%: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即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的175%在税前进行扣除,减少纳税。而高新技术企业正好是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范围内;
3、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最低折旧年限不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用加速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要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6、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
7、国家级的资格认证,其品牌影响力仅此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商标、国家免疫产品;
8、"两免三减半"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